question-icon 拆迁和征收有什么区别?

我家这边好像要进行城市建设,说是要么拆迁要么征收,我不太明白这俩有啥不一样。不知道补偿标准、实施流程这些方面会有啥差别,担心自己搞不清楚权益受损,想问问拆迁和征收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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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征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和征收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征收通常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收归国家所有。而拆迁一般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从主体方面分析,征收的主体只能是政府,并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这是因为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所以只能由政府来主导实施。而拆迁的主体可能是多元化的,除了政府之外,一些取得拆迁许可的建设单位也可以成为拆迁主体。比如开发商在取得相关拆迁许可后,就可以进行拆迁活动。 在目的上,征收的目的具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修建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等。而拆迁的目的既可以是为了公共利益,也可以是为了商业利益。像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进行拆迁的目的就是为了建设商品房,以获取商业利润。 从程序上来说,征收有着严格且复杂的程序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且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等。而拆迁的程序相对灵活一些,但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要取得拆迁许可证等。 在补偿方面,征收的补偿标准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补偿的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拆迁的补偿则通常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可能会因具体的拆迁项目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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