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提到了定金和预付款。我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交了定金或者预付款之后要是合同出问题了,处理方式是不是也不一样?我想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自己在交易中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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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诸多区别。 首先,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从性质上来看,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只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款项,不具备这种担保功能。 在功能方面,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它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定金起到惩罚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而预付款主要是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属于履行合同的一部分。 在支付方式上,定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通常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和限制,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则相对灵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当合同被解除时,定金的处理要根据违约情况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如果是给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在合同解除时,收受预付款的一方应将预付款返还给支付方。总之,了解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有助于我们在合同交易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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