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妇陷害丈夫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就遇到了这种糟心事,老婆怀孕了却各种陷害我想离婚,一会儿说我出轨,一会儿又说我不管她。我真的很懵,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啊,会不会直接就判离了,财产这些又会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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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孕妇故意陷害丈夫以达到离婚的目的,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审慎审理。 首先,法院会去深入调查事情的真相,仔细评估所谓的“陷害”行为是否真实发生以及严重程度如何。 如果经过调查,能够证实孕妇确实存在陷害行为,并且该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使得婚姻关系已经到了无可挽回、彻底破裂的地步,那么法院可能会批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财产分配,法院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到孕妇的陷害行为对婚姻破裂的影响,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的丈夫一方。比如,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有房产、存款等,法院可能会酌情多分给丈夫一部分。 而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由于孩子尚未出生,暂时不会进行具体的抚养权判定。不过等孩子出生后,如果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争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成长环境等。 然而,如果经调查,陷害行为并没有严重到破坏婚姻关系,或者丈夫选择原谅妻子,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维系这段婚姻,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而是会尽力调解,促使夫妻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相关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裁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调解: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解决矛盾。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能就不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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