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女子决定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不太好了,有了离婚的想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真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啊?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具体会怎么处理呢,特别想提前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孕期离婚
  • #财产分割
  • #抚养权
  • #法律判决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法律对孕期女性的特殊保护。 在判决方面,法院会先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怀孕的女方。 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如果孩子顺利出生,在两周岁以内通常会判给女方抚养。不过要是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也可能有变化。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另外,如果怀孕期间男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的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损害赔偿:是指因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过错方应给予对方的经济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