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怀孕了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有离婚的想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真的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怎么判呀?我想提前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看看后续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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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自己怀孕了的情况下离婚,判决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是离婚请求的受理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这时男方不能提离婚,女方可以提。如果男方提,只有法院认为必要才会受理,比如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所致等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形 。 接着说财产分割。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受理后,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适当照顾女方和胎儿利益。比如在分配房产时,如果女方无房居住,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使用权判给女方。要是男方提出离婚且法院受理了,财产分割同样会考虑照顾女方和胎儿权益。 然后是子女抚养问题。由于胎儿尚未出生,暂不涉及抚养权判定。不过孩子出生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如果双方都争取抚养权且条件相当,法院也可能会做出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的决定。抚养费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总之,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护女方和胎儿或即将出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为重要考量。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法律程序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以及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些情况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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