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里?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在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让我交一笔钱,说是‘定金’。但我朋友说之前他买房交的是‘订金’。我就有点迷糊了,这‘定金’和‘订金’到底有啥区别啊?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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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在法律层面有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它的作用在于保障合同的履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体现,该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不买了,定金就拿不回来了;要是开发商不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其次,订金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当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可以冲抵价款;而当合同未能履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如数返还给支付方。也就是说,订金不具有定金那种担保性质,支付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例如,在一些普通的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支付了订金预订商品,之后不想购买了,商家一般会退还订金。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定金和订金的一字之差,很多人容易混淆,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和合同文本,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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