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点事儿,警察说可能面临拘留或者逮捕,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性质、适用条件、程序等方面分别有啥区别,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我详细讲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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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留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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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拘留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适用条件方面,拘留的适用条件相对宽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逮捕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在决定机关上,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而逮捕的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 从羁押的期限来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要长得多,通常会持续到案件审理终结。 综上所述,拘留和逮捕在定义、适用条件、决定机关以及羁押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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