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内部有一些涉及利用职位做事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利用职务便利和凭借职务影响去做某些事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这两者的界限和区别是什么,对行为的定性会有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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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含义、表现形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所担任职务赋予的职权或者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你在这个岗位上,拥有处理某些事务的权力,从而可以利用这些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例如,会计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采购人员利用采购权,收取供应商的回扣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很多涉及职务犯罪的罪名都与利用职务便利有关。比如,《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影响则是指基于本人的职权地位、职务活动对他人的心理产生的影响,进而使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它并不直接依赖于具体的职务权力,而是通过职务所带来的声望、地位等因素发挥作用。比如,某官员并没有直接利用自己的审批权,但通过暗示、打招呼等方式,让下属单位为特定人员提供便利。 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没有“职务影响”这样一个明确独立的罪名表述,但利用职务影响实施的不正当行为,可能会触犯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可能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对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判断行为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还是职务影响实施了相关行为,从而准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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