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让我签劳务协议,可我听说一般都是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签哪个对我更有利呢?我想知道它们在权益保障、责任义务等方面到底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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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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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主体方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通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务协议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协议,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协议,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协议则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遵循的是平等、自愿、公平等一般民事法律原则。 在权利义务方面,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协议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报酬支付方面,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支付通常有较为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务协议的报酬支付方式则相对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在风险承担上,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一般按照工伤处理,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协议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同解除方面,劳动合同的解除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务协议的解除则相对自由,双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在主体、法律依据、权利义务、报酬支付、风险承担和合同解除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这两种合同形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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