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想在他婚前买的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不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呢?有点担心加了名字也不算,所以想咨询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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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房子上加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婚后在房子上加名字,通常可以视为房屋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旦完成了加名的手续,也就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了变更登记,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甲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甲自愿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乙的名字,并且办理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这套房子就成为了甲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在加名时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屋只归一方所有或者按一定比例共有等,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例如,双方约定虽然加了名字,但房屋产权仍然归原产权人所有,另一方只享有居住权等情况,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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