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必须要平分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是不是离婚的时候财产就得平分啊?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不一样,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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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不是必须要平分的。首先,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平分财产,那当然没问题,法律会认可这种约定。 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下财产就不会平分。 再比如,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有过错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此外,婚前财产婚后未约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况来确定,不是一概而论地平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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