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确保拆迁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各方权益。 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它能证明该拆迁项目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这块土地的使用和规划是被允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确定土地使用的合法性;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详细规划拆迁的范围、时间、补偿等内容;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补偿被拆迁人 。 其次,需要取得《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之后会以公告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然后,拆迁人要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在5日内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根据当地政策文件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接下来,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未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行政裁决,相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不过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相关概念: 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人申请,依法审查后核发的允许拆迁人进行房屋拆迁活动的凭证。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