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哪些不同?


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是两种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政府直接把土地给某个单位或个人用,可能免费,也可能让其交一些补偿费用。而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者要花钱从国家那里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利。 在使用权限方面,划拨土地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使用者可以无限制地随意使用,当出现公共利益需要等法定情形时,政府有权收回土地。而出让土地是有明确使用期限的,根据土地用途不同,期限也不一样。比如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 交易限制上,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交易时会受到比较多的限制。因为划拨土地是政府基于特定目的给予使用的,交易时往往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可能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而出让土地上的房屋交易相对比较自由,只要符合一般的房产交易规定就行。 费用方面,划拨土地通常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可能需要承担补偿、安置等费用。而出让土地则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它会影响到土地的取得成本,进而可能影响房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这些规定明确了划拨和出让土地在转让等方面的不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