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什么区别?


重婚是一个在婚姻法律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包含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者的区别。 首先来了解法律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指的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或者多个经过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法律上的重婚不仅违反了民法中的婚姻制度,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接着看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然没有再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包括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生育子女、共同购置房产等一系列能够让周围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行为。虽然事实上的重婚没有经过法律登记,但它同样破坏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事实上的重婚,在民事方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刑事方面,如果情节严重,同样可能构成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从构成要件上看,法律上的重婚主要强调的是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只要有两次或以上的结婚登记,就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而事实上的重婚更注重实质,即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司法认定中,法律上的重婚相对容易证明,因为有结婚登记的记录;而事实上的重婚证明难度较大,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都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损害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无论是哪种重婚行为,在法律上都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