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我一直搞不清法定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在处理一些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时,感觉两者好像有重叠,但又不太一样。比如在孩子的教育、医疗决策方面,我就不知道该以哪种身份来处理。想了解一下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具体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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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是两个不同但又有联系的法律概念。 法定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一般是其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代理人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律程序中,代表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活动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职责范围不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更为广泛,涵盖了被监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照顾、财产管理等。而法定代理人主要是在法律程序中代表被代理人进行活动,比如参与诉讼等。其次,产生依据有所差异。法定监护人的产生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和监护顺序,而法定代理人是基于法律规定在特定的法律事务中产生。最后,在法律事务中的角色不同。法定监护人侧重于对被监护人的日常监管和保护,法定代理人侧重于在法律程序中行使被代理人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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