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看法律相关的新闻,里面提到了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有点搞不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想知道它们在适用罪名、服刑期限、减刑假释这些方面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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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是两个不同的刑罚概念,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终生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而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其次,在适用罪名上,终生监禁目前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而无期徒刑的适用罪名范围广泛,涉及多种严重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再者,关于服刑期限。终生监禁意味着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没有减刑、假释的机会,需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中,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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