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区别?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是在婚姻关系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登记那一天开始,到夫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从财产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一起经营生意赚的钱、一方写小说获得的稿费等,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在结婚前一方买的房子,这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也是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在财产处理方面,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比如要卖掉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就需要夫妻两人都同意才行。而夫妻个人财产,财产所有者可以自己决定如何处理,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一方用自己的婚前积蓄去买了一辆车,他可以自己决定把车送给别人或者卖掉。总之,准确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