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并和划转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公司资产的相关事务时,遇到了合并和划转这两种方式。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有啥不一样,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合并和划转在操作流程、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哪些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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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并划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并和划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操作方式、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合并通常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组合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合并主要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则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合并的操作一般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完成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划转一般是指政府主导下,将国有资产在不同国有主体之间进行转移的行为。划转的主体通常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等。划转一般是基于行政命令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决定,不需要经过像合并那样复杂的股东决议等程序。划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等。在法律后果方面,划转后的资产归属新的主体,但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会根据划转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国有资产划转可能会涉及国有产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综上所述,合并更多地是基于市场主体的自主意愿,遵循公司法律程序进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而划转主要是在国有资产领域,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主导的资产转移行为。两者在适用主体、操作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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