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n加1和2n有什么区别?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离职赔偿的“N+1”和“2N”是劳动者可能获得的两种不同补偿形式,它们的适用情况和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来解释一下“N”的含义。“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对应的月数经济补偿。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计算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N + 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时,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 + 1”)作为代通知金。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N”赔偿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没有法定理由,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且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辞退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为了让您更清晰地理解,举个例子说明。假设劳动者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如果公司依据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适用“N + 1”赔偿,那么小张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为(3×5000)+ 5000 = 20000元。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适用“2N”赔偿,小张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为2×3×5000 = 30000元。 总之,“N + 1”是在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的补偿方式,“2N”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赔偿方式。劳动者在遇到离职赔偿问题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判断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从而确定自己应获得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