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是犯罪行为的两种不同类型,它们在主观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也导致了法律对它们的评判和处理有所不同。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这里面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甲为了报复乙,拿着刀去乙家将其杀害,甲的这种行为就是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虽然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但对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态度,比如丙为了防盗在果园周围拉上电网,他知道可能会电死人,但还是这么做了,最后真的导致有人触电身亡,丙的行为就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行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例如医生在做手术时,因为疏忽没有检查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导致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像司机明知道车辆刹车有问题,但觉得自己技术好能控制,结果还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从量刑上看,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通常较大,所以处罚一般比过失犯罪更重。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对于定罪和量刑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