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客运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概念、合同目的、主体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客运合同也叫旅客运输合同,它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协议。简单来讲,就是你给承运人钱,承运人把你和你的行李送到你想去的地方。比如你坐火车、飞机、长途大巴,都是和运输方形成了客运合同。而租赁合同呢,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就像你租房子、租车,就是你付租金,出租人把房子或者车给你用。 从合同目的来看,客运合同的目的是实现旅客的空间位移,重点在于把旅客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而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比如你租车是为了自己开车去想去的地方,重点是你能使用这辆车。 在主体权利义务方面,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路线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并且要保障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比如飞机晚点了,航空公司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旅客则有支付运费、遵守客运规章等义务。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正常使用的义务,比如你租的车得能正常开。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租赁物以及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在责任承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客运过程中旅客受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要负责赔偿。而对于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租车的时候把车撞坏了,你就得承担维修等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