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有什么不同?
我不太清楚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别。平时在新闻里经常听到这两个词,感觉好像都和法律审判有关,但不知道它们具体在职能、管辖范围等方面有啥不一样。想了解一下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哪些不同之处。
展开


人民法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我国审判机关的统称。在我国的法院体系里,人民法院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就是说,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层级。 首先,从职能方面来看,所有的人民法院都承担着审判各类案件的基本职能,通过司法审判活动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不过,不同层级的法院在具体职能上还是存在差异的。中级人民法院除了审理一审案件之外,还承担着审理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的职能。而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大量的一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其次,在管辖范围上,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通常比基层人民法院更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则管辖一般的第一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后,在人员配置和审判业务能力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通常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审判经验上相对更为丰富。因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往往更为复杂、疑难,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更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