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进派出所和拘留所有什么区别?


派出所和拘留所是两个不同的场所,将人关进派出所和拘留所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性质不同。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办理案件、处理日常警务工作的基层单位。它不仅有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暂时留置审查的职能,同时还承担着户口管理、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多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而拘留所是专门执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的场所,主要功能是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羁押和管理。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其次是羁押对象有差异。派出所主要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暂时留置,时间通常较短,比如在对某人进行调查询问期间,可能会将其留在派出所。一般来说,留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而拘留所羁押的是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再者是羁押期限不同。在派出所留置的时间是比较短暂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安机关快速调查案件的需要。而拘留所的羁押期限相对较长,根据不同的拘留类型,会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执行一定的期限。比如行政拘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天数。 最后是管理方式有别。派出所由于其功能多样,对留置人员的管理侧重于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进行看管和询问。而拘留所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有一套专门针对被拘留人员的生活、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拘留所会组织被拘留人员进行适当的文体活动和法制、道德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