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一些遗产继承的事情,有人说要放弃继承权,也有人因为某些行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我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在法律上,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具体区别是怎样的,各自有什么条件和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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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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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性质、发生原因、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定义和性质上看。继承权的放弃,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明示的方式表示自己不愿意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这其实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是主动的、自愿的行为。而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这是法律对继承人的一种惩罚,是被动的、强制性的。 其次,就发生的原因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只要继承人自愿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放弃继承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只有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继承人才会丧失继承权。 再者,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的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并且,放弃继承权是不可逆的,一旦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就不能再反悔。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不仅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该继承人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那么遗嘱中涉及该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部分也会无效。此外,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如果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有可能恢复,但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除外。 综上所述,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虽然都会导致继承人不能获得遗产,但它们在本质、原因和后果上有着显著的差异。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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