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在房地产交易领域,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存在明显区别。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所需的证件。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已经建好了,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可以正式对外销售时需要的许可证。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尚未竣工的情况下,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所需的证件。也就是说,房子还没建好,开发商就想提前卖出去回笼资金,这时就需要这个预售许可证。 从适用情况来看,二者适用的房屋建设阶段不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适用于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房屋。例如,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屋都已经完工,并且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此时开发商要卖这些房子,就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适用于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比如,开发商刚打好地基,开始盖楼,就想开始预售房子,那么他就需要先拿到预售许可证。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对于商品房销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时,将符合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两个证也有不同的影响。如果购买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子,购房者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质量、户型、小区环境等,风险相对较小。但如果购买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由于房子还未建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比如可能出现工期延误、房屋质量与宣传不符等问题。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商的证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总之,了解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有助于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