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会影响征信吗
最近因为一些事接触到了危险驾驶罪这个概念,自己对这方面不太懂。想问问要是有人犯了危险驾驶罪,在个人征信方面会不会有影响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下二者之间有没有关联,要是有影响是怎么个影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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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罪不会直接影响征信。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征信,征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简单说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信用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这里的征信业务主要是针对金融方面的信用信息采集等。而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个人征信系统通常不会收集刑事方面处罚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二者没有直接联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查贷款等业务时,主要关注的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经济因素,而非是否有危险驾驶罪这样的犯罪记录。只要经济能力足够,信用状况良好,即使有危险驾驶罪,也可能不影响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办理。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因为危险驾驶罪引发了民事赔偿纠纷,且当事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种情况下就会对个人征信产生负面影响,在很多金融业务、生活出行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相关概念:(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特定危险驾驶情形的犯罪行为 征信: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等一系列活动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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