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有什么区别?


交通肇事和过失致人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交通肇事指的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过失致人死亡则是指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简单来说,交通肇事主要发生在交通运输的场景中,而过失致人死亡的范围更广,不一定局限于交通领域。 在犯罪主体方面,交通肇事的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当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能构成此罪。比如公交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在工作中违反交规导致事故发生,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比如,一个普通人在自家院子里因为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犯罪客体上,交通肇事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像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可能会影响到很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而过失致人死亡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是针对特定的个人生命安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又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因为交通肇事罪是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特别规定。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和过失致人死亡在定义、主体、客体以及法律适用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判断具体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