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我开车出门被交警拦下处理违章,交警说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我不太明白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是处理流程不同,还是适用情况有区别呢?我想弄清楚这两种程序的具体差异,好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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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这两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适用范围来看,简易程序适用于一些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例如,常见的违规停车、未系安全带等轻微违法行为,通常就会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一般程序则适用于较为严重、复杂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像酒驾、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当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较重处罚时,就需要适用一般程序。 在处理流程上,简易程序相对简便快捷。交警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在确认违法事实后,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无异议的,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而一般程序则较为复杂,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还要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多个环节。 在处理时间上,简易程序当场就能处理完毕,效率很高。而一般程序由于环节较多,处理时间相对较长,可能需要几天甚至更久才能完成整个处理流程。 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在适用范围、处理流程和处理时间上都有所不同,交警会根据具体的交通违法或事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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