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是赔2n+1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跟我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要赔2n+1?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也不了解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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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通常情况下不是赔“2n + 1” 。 首先来说说经济补偿“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是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这样的经济补偿金,即“n” 。 再说说“2n”的情况。如果是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这种情况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n”。例如工作3年,此时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 而“2n + 1”中的“1”,是在用人单位合同未到期而解除合同时,且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所以“2n + 1”这种说法不准确和通用。 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公司的行为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和确定。如果劳动者与公司对赔偿事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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