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是N还是N+1呢?

我所在的公司和我签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明确表示不会和我续签。我听说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有N和N+1的说法,不太清楚到底该怎么算。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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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支付的经济补偿是N,而非N+1。 这里的“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N+1”中的“1”通常是代通知金。法律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主要有三种,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这种情况通常不在此列。不过,部分地区可能有特别规定,但性质上并非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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