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有一批货物需要存放,在考虑是和对方签仓储合同还是租赁合同。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合同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责任划分、费用计算这些方面,想了解下它们的区别,以便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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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从合同定义和目的来看,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你把货物交给专门的仓储公司存放,给他们仓储费用。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就好比你租个房子或者场地自己使用,给房东租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了仓储合同的定义,第七百零三条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定义。 在合同主体方面,仓储合同的保管人一般是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专业性的仓储设备和相关资质。比如一些大型的仓储物流企业。而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可以是各种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比如个人出租自己的闲置房屋。 货物的占有和控制上,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后,保管人对货物有占有和控制的权利,并且要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货物。就像你把货物放到仓库,仓库方要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好。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虽然取得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但出租人对租赁物一般不再有直接控制。比如你租了房子,房东通常不会随意进入你的房间。 合同内容和义务上,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仓储服务,保证仓储物的安全、完整,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仓储物。如果货物在仓储期间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保管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比如房子出现漏水等问题,房东要负责维修。 费用方面,仓储合同的费用通常是根据仓储物的数量、仓储时间和仓储服务的内容来计算的。而租赁合同的租金一般是按照租赁物的性质、租赁期限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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