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签了份书面合同,对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点迷糊。我想知道合同从什么时候算成立,又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这两个时间有啥不一样呢?它们的判定标准是不是不同呀?我怕因为时间问题产生纠纷,所以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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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生效
  • #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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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当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就成立了。 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由此可见,合同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的判定标准是不同的。合同成立主要关注当事人是否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除了合同成立这个前提外,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此时合同成立。但如果该合同约定了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条件,那么在办理完过户登记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 总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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