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啥不一样。我之前遇到了一些事,感觉好像涉及到这方面,但又分不清。我想知道它们在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这些方面到底有什么不同,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国家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但它们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赔偿的起因不同。行政赔偿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产生的。比如说,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违法拆除了商家合法搭建的店铺招牌,给商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这时就可能涉及行政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而刑事赔偿则是因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例如,司法机关错误逮捕、错误判决,导致公民被错误羁押,这时就会产生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刑事赔偿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次,赔偿义务机关不同。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例如,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过程中违法扣押了企业的货物,那么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则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者,赔偿程序不同。行政赔偿程序相对灵活,受害人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例如,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违法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既可以先找该行政机关要求赔偿,也可以在对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赔偿。 刑事赔偿程序则相对复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起因、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准确判断属于哪种赔偿类型,以便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