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结束自己开的公司,在网上看到有公司解散和注销这两个说法,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有啥不同。是在程序上不一样,还是法律后果有区别呢?想了解下公司解散和注销的详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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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注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原因、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来了解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强制解散则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对这些解散原因做了明确规定。公司解散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接下来看公司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后,由登记机关将其从法律上彻底消灭主体资格的行为。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后的最终结果。公司只有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公司不再作为民事主体存在,不能再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或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解散是一个过程,它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而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后一系列法律程序的最终结果,标志着公司在法律上的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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