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和公司谈离职补偿的事儿,公司提到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三者有啥区别。想知道它们在概念、适用情形、计算方式这些方面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希望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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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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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是比较重要的概念,它们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讲,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时,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费用。这通常是一方有过错,给另一方带来了损害,所以要进行赔偿。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在适用情形方面,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多种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等。赔偿金的适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则一般适用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从计算方式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违约金的数额则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等合理范围。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在概念、适用情形和计算方式上都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的劳动法律事务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区分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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