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怎么处理?
我和前任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分手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当时买房的时候双方都出了钱,购房合同上也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都不想再和对方有房产上的纠葛,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该怎么处理,有哪些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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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双方对房子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分份额;按份共有则是指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等确定份额,对房子按份额享有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在情侣分手后,通常符合“共有的基础丧失”这一条件,可以请求分割房子。分割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协商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子的归属,比如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可以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房子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 第二种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购房时的约定等因素来进行判决。如果能够证明双方的出资比例,法院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此外,如果在购房时有关于房子归属和分割的书面协议,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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