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该怎么处理?
我和前任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分手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我们当时都出了钱,但没明确份额,也没相关书面约定。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该怎么分配,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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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区分双方之间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如果情侣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共有方式和各自的份额,那么在分手时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房子。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例如,协议中约定双方各占50%的份额,那么房子在处理时就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割。 要是没有书面协议,就需要看购房款的出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法院通常会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双方对房屋的份额。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子时也会大致按照这个比例进行。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按份共有的规定,即按实际出资来确定权利义务。 然而,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购房的目的、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比如双方是为了结婚而共同买房,虽然出资情况不明确,但考虑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实际情况,法院会尽量做出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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