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店面拆迁租户能获得赔偿吗?


租的店面拆迁,租户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里明确写了在遇到拆迁这种情况时,租户有哪些权益以及赔偿的相关事宜,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这就好比两个人提前说好了怎么处理,到时候就按说好的办。 其次,租户在店面经营期间的合理投入也很关键。要是租户为了经营对店面进行了装修、改造等,并且这些投入在拆迁时没办法得到合理的利用,比如装修没办法拆走,那租户是有权要求给予适当赔偿的。 再者,拆迁导致租户生意中断所造成的损失,例如预期的经营利润损失、搬迁产生的费用等,在合理范围内也应该得到赔偿。比如因为拆迁要重新找地方开店,这期间的搬迁费用、新店面筹备期间的损失等。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这里说的是被征收人,但租户如果符合条件,这些补偿也是有可能争取到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不过,租户要获得赔偿并非必然。要是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合法行为,而且租户没办法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应得的赔偿,那赔偿请求可能就无法完全实现。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房屋被依法征收的所有权人。 停产停业损失:就是因为房屋被征收,导致原本正常经营的活动没办法继续,从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临时安置费: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临时找地方居住时,征收部门给予的费用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