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刑事诈骗与合同民事欺诈两者之间有哪些不同?


合同刑事诈骗和合同民事欺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合同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而合同民事欺诈则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合同刑事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希望通过诈骗行为直接获取他人的财物。例如,甲虚构了一个大型项目,与乙签订合同,收取乙的保证金后逃之夭夭,这就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刑事诈骗。而合同民事欺诈的行为人主观上虽然也有欺骗的故意,但通常是为了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并非直接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比如,丙在销售商品时,夸大了商品的性能,目的是促成交易,获取利润。 在客观行为方面,合同刑事诈骗的行为往往更为恶劣和严重。行为人通常会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而合同民事欺诈的行为相对较轻,一般只是在合同的某些方面进行夸大、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但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刑事诈骗一旦构成犯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而合同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民事责任,受欺诈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总之,合同刑事诈骗和合同民事欺诈在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准确区分这两种行为,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