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存在多方面的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权利客体来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例如一款独特造型的手机,其独特的外观形状就可能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而商标主要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比如我们熟知的可口可乐商标,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就能知道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 在判定侵权时,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该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构成侵权。在判定时,通常会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进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 商标侵权判定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定商标侵权时,会考虑商标的近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等因素。 判定主体也不一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通常由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而商标侵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举证责任方面也存在区别。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需要证明自己拥有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其专利保护范围。而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被控侵权标识与自己的注册商标近似,以及被控侵权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综上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在权利客体、法律依据、判定主体、举证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不同。了解这些不同点,有助于权利人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