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都去?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准备去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但对方一直说没空。我想知道,开事故认定书必须要双方都去交警队吗?如果对方不去,会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开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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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去交警队开具事故认定书时,并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到场。 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以及相关证据,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意味着,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是其依职权进行的行政行为,主要依据的是事故现场的客观情况和调查结果。即使一方当事人未到场,只要交警已经完成了必要的调查工作,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而且,根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也就是说,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无论其是否在开具时到场。所以,一方不去交警队,通常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正常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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