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这两个罪名。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听说有人因为挪用公司资金被调查,也有官员因挪用公款被抓。我想知道这两个罪名到底有啥区别,对量刑这些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view-more
  • #挪用罪名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在非国有性质单位工作的人员。比如在私营企业上班的员工,如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就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像政府官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等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这些资金不一定是公有资金,也可能是私有企业的资金等。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主要是公款,这一般是指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以及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最后在量刑方面也存在差异。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