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与重婚的不同点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法同居和重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不同点。 首先是概念不同。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强调的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重婚则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结婚既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这种法律上认可的结婚形式,也包括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其次是法律性质不同。非法同居在目前的法律中,更多的是涉及民事方面的问题。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而重婚属于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再者是法律后果不同。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而重婚不仅会导致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重婚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民事方面,重婚也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问题,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更多的照顾,同时也可以要求重婚方给予损害赔偿。 最后是构成要件不同。非法同居并不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对外,只要是共同生活即可。而重婚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进行了结婚登记,具有明显的婚姻特征。总之,非法同居和重婚在概念、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和构成要件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