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

我想投资土地相关项目,对土地出让和转让不太清楚。不知道这两者在流程、权益等方面有啥不同,担心自己搞错了会有损失。想了解一下它们具体的区别,好让自己心里有数,做决策的时候更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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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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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和转让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主体来看,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利暂时卖给使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土地转让则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也就是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把自己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再卖给别人。这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其次,两者的交易市场也不同。土地出让属于一级市场,是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垄断了土地出让的权利,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土地转让属于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在这个市场中,土地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土地使用者。 再者,交易条件也有差异。土地出让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如支付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等。土地转让时,土地使用者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这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最后,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土地出让的使用年限是由国家根据土地的用途等因素确定的,例如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土地转让后的使用年限为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和转让在定义、主体、交易市场、交易条件和使用年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涉及土地相关的活动时,一定要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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