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与旧保密法有哪些区别?


新保密法一般指2010年修订通过,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而旧保密法是指198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二者的区别。 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新保密法更广泛。旧保密法主要侧重于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而新保密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这意味着新保密法涵盖了更广泛的主体,更适应现代社会多元化的发展需求。这依据的是新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其次,在定密制度方面,新保密法更加科学合理。旧保密法对于定密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规定相对模糊,导致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定密过多、过滥等问题。新保密法明确了定密权限,上收了定密权,只有省级机关、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一级的机关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授权的机关、单位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同时,新保密法还规定了定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20年、10年,这有助于解决定密过多过滥、一定终身等问题。 再者,在保密措施上,新保密法更加严格和具体。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保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保密法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保密问题,增加了许多新的保密措施。例如,明确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等。这些规定为应对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在法律责任方面,新保密法更加严厉。旧保密法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相对较轻。新保密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了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但尚未造成泄密后果的法律责任,规定只要存在列举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一,不论是否造成泄密后果,都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国家对保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保密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