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抗诉和上诉审抗诉的区别有哪些?


再审抗诉和上诉审抗诉都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但它们之间存在诸多区别。下面将从不同方面详细阐述。 首先是适用阶段。上诉审抗诉适用于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再审抗诉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提出的抗诉。这些生效判决、裁定可能是经过一审、二审,甚至是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后作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其次是提出主体不同。上诉审抗诉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也就是说,只有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才可以提出上诉审抗诉。而再审抗诉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再者是目的有所差异。上诉审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判决、裁定生效,避免其发生法律效力,通过二审程序纠正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错误。而再审抗诉的目的在于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纠正,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审理的法院也不同。上诉审抗诉是由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再审抗诉,一般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后是抗诉期限不同。上诉审抗诉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而再审抗诉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抗诉。 综上所述,再审抗诉和上诉审抗诉在适用阶段、提出主体、目的、审理法院和抗诉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抗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