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盗窃罪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抢劫罪和盗窃罪都是常见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也存在一定联系。 从概念上来说,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手段包括殴打、捆绑等,胁迫则是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意味着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在构成要件方面,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表现是通过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而取得财物。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主要是秘密窃取,一般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直接的强制威胁。 从量刑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者的联系在于,它们的犯罪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都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盗窃罪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