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与拘留、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双规、拘留和逮捕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在适用主体、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双规,通常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责令涉嫌违纪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它的适用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针对的是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双规主要依据的是党内法规和相关的纪检监察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双规的目的是为了查清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的违纪事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它适用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综上所述,双规主要是针对违纪行为的调查措施,拘留和逮捕则更多地与违法犯罪的处理相关,且在适用主体、适用依据、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