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时间有什么规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不清楚什么时候去申报工伤合适。听说申报时间有限制,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错过了规定时间会有什么后果,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工伤申报时间规定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单位要是不及时申报,这段时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就由单位自己掏腰包了。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的权利,在单位不积极履行申报义务时,他们可以自己来维护权益。但要注意这1年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认定工伤了。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些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