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我在了解税收知识时,对免征额和起征点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又存在怎样的联系。想问问专业人士,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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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和起征点都是税收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在税收征收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下面来详细说说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通俗来讲,就是不管你的收入或者征税对象金额是多少,都可以先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后,再对剩余的部分进行征税。例如个人所得税,会规定一个免征额,月收入在免征额以下的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计税。 而起征点则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一旦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比如某税种的起征点是 5000 元,你的收入是 4999 元,那就不用交税;但如果收入是 5001 元,就要对这 5001 元全额计税。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免征额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个人所得税为例,通过设定免征额等方式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起征点在不同的税种法规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如增值税等税种会根据不同情况设置起征点,以平衡税收负担和税收征管效率。 两者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税收制度中为了合理确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设定的标准,目的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它们的调整都需要依据国家的经济形势、财政政策等因素,由相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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